2020年11月26日 星期四

撂刑警闖幼兒園私審娃 劣檢判4月定讞|Winner娛樂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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花蓮地檢署檢察官林俊佑前年率2名刑警直衝幼兒園訓斥4歲童,被判刑4月定讞。(資料照)

〔記者張文川/台北報導〕2年前花蓮地檢署時任檢察官林俊佑,因認為女兒在幼兒園遭同學霸凌,竟然帶著刑警闖幼兒園「辦私案」,恐嚇幼童「你怎樣!你很偉大啊!」還恐嚇園長「準備來進監獄」,引發軒然大波。一審依恐嚇危安罪判林拘役40天,二審改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強制罪、共同強制未遂2罪,合併判刑4月、可易科罰金12萬元;最高法院駁回本案上訴,將全案定讞。

林俊佑5月已被免職

行政處分方面,監察院去年以12票無異議通過彈劾林俊佑,職務法庭今年5月判林俊佑免除檢察官職務,轉任檢察官以外的公務員職務。林俊佑提起再審,今年8月也被駁回。

判決指出,林俊佑2018年6月因懷疑女兒被幼兒園同學欺負,質疑園方未妥善處理,帶著花蓮警分局邱員等2警前往幼兒園,直奔二樓教室「查案」,質問在場學童「誰是A (女童姓名)?…你為什麼要跟她要貼紙?你爸沒錢幫你買貼紙嗎?」「…昨天誰說她臭?…不是你,那是誰?誰講的?你們很香啊…怎麼樣?你很偉大啊,你帶著全班的同學來欺負她,怎麼樣?」等語。

林俊佑也不滿黃姓園長不願承諾交出教室監視器的錄影,臨走前出言恐嚇園長:「你是不是準備來地檢署,準備來進監獄?」

花蓮地院一審認定林對園長觸犯恐嚇危害安全罪,判拘役40天、可易科罰金;林和檢方都上訴。花蓮高分院二審認為,林俊佑要求園長交出監視畫面,構成強制未遂罪,判刑2月;另外,他對女兒的同學構成「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強制罪」,判刑3月,2罪合併應執行4月、可易科罰金12萬元。林俊佑不服,提出上訴,被最高法院駁回定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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