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年7月13日 星期一

挪用善款買保險 希伯崙牧師夫婦被判刑2年8月|Winner娛樂城


桃園市希伯崙全人關懷協會創辦人陳公亮與理事長吳秀玲夫妻。(資料照)

〔記者陳慰慈/台北報導〕照護身心障礙者、收容社會弱勢族群的「希伯崙全人關懷協會」創辦人陳公亮、吳秀玲夫婦涉嫌挪用協會284萬餘元善款用於購買私人保險;另還侵占夫婦出資成立的方舟領袖開發公司424萬餘元,其中20萬元用於買家具、內衣,一審去年4月判夫婦各處徒刑2年8月,夫婦不服上訴,高等法院維持原判,但公益侵占部分被最高法院發回更審,高院更一審日前駁回上訴;仍可上訴。

記者12日致電協會因是假日無人接聽,傳送電子郵件也未獲回覆,因此無法得知協會回應。

留美博士、牧師陳公亮2001年與妻子吳秀玲創辦「希伯崙全人關懷協會」,協會經費逾9成由政府補助與民間捐助,陳公亮2014年還獲得「法鼓山國際關懷生命獎」與「港澳台灣慈善基金會愛心獎」,未料同年卻被前職員檢舉私吞協會善款,遭檢方搜索約談並起訴。

判決指出,2009年6月,吳秀玲指示會計將向社會大眾勸募所得的小額善款及政府捐助共200萬元,轉存到自己的郵局帳戶,用於購買私人保險;2011年間,又將協會以善款購買的房子,以20萬人民幣(約84萬元台幣)出售給從中國返台的婆婆,陳公亮、吳秀玲夫婦取得價款後卻私吞辦理定存,未存入希伯崙協會帳戶。

陳公亮夫婦上訴辯稱,協會接納收容、共生人數超過百人,平時生活所需費用,及隨父母一同入住的小孩學費、專利權利金及清償貸款等,都由吳女的郵局帳戶支出,之所以將協會的200萬元轉至吳女帳戶,是為充實帳戶信用,以便協會日後購買房產時能申貸順利;部分款項則聽從銀行人員建議,購買保險投資,以增加收入。

另指出,當年因陳母回台無房屋居住,他們才將協會房地以人民幣20萬出售,2015年9月已連同利息人民幣共20萬3422元匯入協會帳戶,2人因管理希伯崙協會,至今仍背負高達3000萬元貸款,主觀上無侵占犯意,充其量僅為「管理失當」。

吳女於檢方偵查時供稱,一開始成立協會有投入自己資金,所以協會款項公私不分,承認挪用公款;一審依證人證詞及郵局帳戶匯款單,認定夫婦帳戶內金錢大部分只有匯入,並未領出作為希伯崙協會開支之用;保險單也以夫婦、其子女為保險受益人,認定夫婦是利用希伯崙協會資金牟取私人利益。

法官雖肯定夫婦從事公益數10年,對社會貢獻卓著,但侵占善款為法律所不容許,加上夫婦另還以「上繳師母」名義,業務侵占兩人另出資成立的方舟領袖開發股份有限公司424萬餘元,其中20萬元用於百貨公司消費購買家具、服飾等物,夫婦雖辯稱化妝品則是作為推廣香港及印度業務時使用,鍋鏟等廚房用具則用於共生家園,並非進入2人口袋,但卻提不出任何核銷單據。

夫婦上訴否認公益侵占,事後已償還不法所得,希望能獲緩刑,但高院更一審法官認為夫婦確有侵占200萬元存款及房產人民幣20萬元,量刑也無違比例原則,因此駁回上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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