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年12月8日 星期二

鄉間圳溝旁臨停 7旬翁接到這張罰單…傻眼、大怒|Winner娛樂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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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投縣名間鄉李姓民眾藍色小貨車停在圳溝旁遭警方開單,令他難以接受。(李姓民眾提供)

〔記者謝介裕/南投報導〕罰單惹議事件又一樁!南投縣名間鄉70多歲的李姓老翁,幾10年來都將自家小貨車臨停在住家對面圳溝旁,惟最近卻收到1張罰單,被罰事由竟是「不緊靠道路右側停車」,令老翁及其親友傻眼又難以接受﹗

李姓老翁表示,他從事水電工作,小貨車是他謀生及代步的工具,且他住在名間鄉山區,往來車輛不像市區哪麼多,且未影響交通動線,也不曾衍生交通事故,如今竟被員警以「不緊靠道路右側停車」為由開單,怒氣沖沖直稱,難不成他停車時還要先拿尺下車測量輪子與圳溝的距離?又萬一準頭沒拿捏好,一邊車輪不慎掉落圳溝造成翻車意外,責任誰扛?   

老翁說,常言道:「警察是人民的保母」,在執法過程中,也儘量做好為民服務的工作,但此罰單卻讓人有種被「雞蛋裡挑骨頭」的刁難之感,又南投縣規模最大的南投市南崗工業區對外主幹南崗路,其兩旁慢車道天天有一堆臨停的車輛,難道未違反交通法規?還是不同派出所有不同執法標準?他將依法提出申訴,以捍衛本身權益。

南投縣警察局交通隊指出,依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」相關規定,汽車臨時停車時,應依車輛順行方向緊靠道路邊緣,其前後輪胎外側距離緣石或路面邊緣不得逾60公分,大型車輛則不得逾1公尺,李姓老翁若對南投分局崁峰派出所開出的罰單有異議,自可依法提出申訴,至於南崗工業區臨停問題,也會列入巡邏重點路段,善盡維護交通秩序職責。

南投監理站表示,民眾若對警方舉發內容不服,可親自到案處所申訴或掛號郵寄、網路、傳真到舉發機關或應到案處所,並檢附違規通知單正本、陳述書(敘明理由、姓名、聯絡電話及地址),若有採證照片須附正本及其他足資佐證的資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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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投縣名間鄉李姓民眾收到「不緊靠道路右側停車」的罰單,令人質疑警方執法過當。(李姓民眾提供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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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投市南崗工業區對外主幹南崗路兩旁可見許多臨停車輛。(記者謝介裕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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