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年6月30日 星期三

74歲老農埋伏追砍11刀殺死雞農 判刑18年定讞|Winner娛樂城

 

案發現場。(資料照)

案發現場。(資料照)

〔記者張文川/台北報導〕台中市東勢區74歲獨居老翁許進財,和64歲張姓男子在大甲溪畔的同一塊農地工作,2人意見不合,許翁竟起殺意,去年5月清晨在農地路旁埋伏,持鐮刀追砍張男11刀,傷口深及見骨,張男血流過多死亡,許翁藏起凶刀、換鞋後,再以目擊者身分報警;一、二審都認定他有殺人犯意,報案時也故意繞遠路慢吞吞,無意救命,依殺人罪將許翁判刑18年;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定讞。

判決指出,許進財與死者張男在東勢區大甲溪畔的同一塊農地工作,許翁種菜,張男養雞,兩人為了農地用途和利潤分配而意見不合,屢生衝突,張男案發前一天在村里的土地公廟當眾以三字經辱罵許翁,許翁懷恨在心,起意殺人。

去年5月3日清晨5時許,許男帶著鐮刀,騎腳踏車至農地旁等待,上午7時張男騎機車抵達,兩人一言不和,許男持鐮刀追逐砍殺張男,張男被砍倒地後掙扎站起,仍遭許翁追砍,流血過多致死。法醫驗屍認定張男共被砍殺11刀,傷勢多集中在手腳四肢,傷口深及見骨,後腰也被深砍一刀。

許翁把鐮刀深藏在一大片草叢底下,將沾血的雨鞋換穿拖鞋,騎腳踏車去平地報案,卻捨近求遠,不向附近500公尺的鐵工廠住處求助,反而繞遠路至約2公里外的商店報案,途經張男兒子住處也沒敲門通知一聲;他帶警察到現場,宣稱見張男滿身是血坐在石頭上,不知怎回事,自稱是目擊者和報案人,身上血跡是攙扶張男時沾到的。

由於案發地點偏僻,人跡罕至,檢警雖未找到凶刀,仍認為許翁說詞不明不白,涉嫌重大,聲押獲准,20天後借提他回現場找到凶刀,許翁偵查、一審時都矢口否認殺害張男,但法院不採信,判刑18年。

二審時許翁改口認罪,辯稱「我也不知道我怎麼殺他的,那時候在吵架,我也不能說沒有砍他」,「很好的朋友死在我手上,我每天都睡不著」,對於殺人過程已經失憶;合議庭認為他已認罪,但未賠償或和解,維持一審量刑18年;最高法院審理後,認為二審判決無違誤,量刑也已充分說明理由,駁回上訴定讞。

許進財2012年在台中太平區山區工作時,曾因不滿共用流籠的王姓住戶沒繳分擔的流籠電費,用「砍草刀」砍傷王男的右小腿,砍斷小腿肌肉,被依傷害罪判刑3個月確定;他又在2016年占用原住民保留山坡地,擅自搭建12坪工寮,違反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,被判刑4月確定。

Winner娛樂城

Winner娛樂城 官方專屬入口  https://dx688.net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